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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图看懂《肇庆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试行办法》
为了增加租赁住房供应,缓解住房供需矛盾,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,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,自然资源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先后确定了包括肇庆市在内的18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。为推进肇庆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(以下简称“集体租赁住房”)的建设,明确集体建设用地新建集体租赁住房项目的认定条件,规范新建集体租赁住房项目的土地供应、项目的开发建设以及项目整体运营管理,完善土地和房屋权属等不动产登记管理,推进肇庆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,结合实际,肇庆市印发了《肇庆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行办法》。
部门简介:
肇庆清远事业部,目前拥有近30人的技术团队,由土地资源管理、城乡规划、地理信息、建筑工程、水利水电等多个专业的人才组成。事业部自成立以来,立足肇庆、清远地区,本着“专业专注,客户为先,求真务实,开拓创新”的理念,为客户提供国土空间规划与设计、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等技术服务。
责任编辑:林冬娜、邓小云
文章作者:吴敏惠
文章审核:宁凡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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